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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建展台以及展览会布展相关事项

搭建展台以及展览会布展相关事项

发布时间:
2017/11/23 11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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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搭建物必须建在承办单位划定的范围以内。

  2、所有展览搭建物不能封顶,与天花的距离不少于50CM,与墙的距离不少于60CM。

  3、不得使用燃或易燃材料进行搭建和装修,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,搭建物及展品不得阻挡消防栓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。

  4、展场内不准生火,如需动火作业(明火、电焊、气焊),必须通过承办单位事前向保安部申报,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并做好现场防范工作,方可施工或表演。若不按规程和不带焊工证操作者,予以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  5、所有图纸必须于展前一个星期提交承办单位审阅,展位图纸应包括正、侧、剖面图、标明尺寸、材料、要有文字说明及用电负荷,并附电路图,展览公司单位有权拒绝设计图,或要求参展商作出修改。

  6、参展单位聘请私人承建商对展位进行特装工程,须向展馆方支付展场施工管理费。

  7、所有参展商不得使用万用电源插座及插头。

  8、展位电力供应将于每日展览会完后三十分钟关闭,若需要二十四小时电力供应,请尽早与承办机构联系并需另付费用。

  展览会布展的搭建是非常重要的,我们应该从小的方面入手,抓住小的方面的影响。注意所选择布料的质地以及低碳化。注意以上的八点是一个好的开始。我们应该从小的方面入手,抓住部分,来优化整体的功效。